重点实验室实行“开放、流动、联合、竞争”的运行机制。实行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制,具体工作由各实验室副主任实施;实验室成员建立聘任、聘用合同制,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队伍;建立健全竞争机制、激励机制和各机构制衡机制,提高竞争水平;建立科技成果孵化、转化和科技生产一体化机制;创造条件,拓宽渠道,推进学术联合;树立国际化开放理念,多渠道全方位提高实验室开放水平。为规范实验室的管理,制订了《实验室管理制度》、《实验室管理人员条例》、《实验室大型仪器管理条例》、《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制度》、《开放课题管理办法》、《研究生日常管理办法》等20余项规章管理制度,通过建章立制,进行有序地管理实验室日常工作与科学研究。